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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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人才入驻南沙

发布时间:2018-06-15

一、政策依据

《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集聚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

二、申请条件

高管人才奖主要用于奖励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或相当层级职务的人员,高管人才所在企业应获当年经营贡献奖。高管人才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额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其中科研机构人才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额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

三、申请时间

符合奖励条件的建筑业企业,申请2017年度奖励的须于2018年的615日至715日登录广州南沙政策兑现系统(http://www.zcdx.gov.cn)提出申请,逾期不申请视同自动放弃。

四、奖励标准

高管人才所在企业应在当年所获经营贡献奖中安排部分资金用于奖励高管人才,奖励额最高为其上年度个人经济贡献的60%。若企业当年经营贡献奖励低于高管人才奖励总额,则按照高管个人贡献总额与企业经营贡献奖励金额的比例进行折算。

五、申报程序及提交材料

(一)企业申报

企业向政策兑现窗口申请,并提交以下申报资料:

1.《广州南沙高管人才奖励申请汇总表》;

2.申请人身份证(护照)复印件(外籍人员需提供中英文姓名,并备注国籍);

3.申请人的劳动合同;

4.区地税局出具的记载申报人上一年度年至少6个月工资薪金所得实缴税额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及纳税清单;

5.所在单位出具的申报人上一年度的工资薪金明细表;

6.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包括在本单位工作时间证明、本人无违法犯罪证明;

7.申请人正式任命文件复印件以及上一年度任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8.申请人的银行账户复印件;

除上述申报材料外,还需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提交企业认定相关材料。

(二)部门审查

建设和交通局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分别对企业申报材料、高管人才情况进行真实性核查。

(三)复核及审定

经奖励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形成奖励名单、奖励金额。

(四)奖励金拨付

高管人才奖励金额扣除个人所得税后一次性划入企业提供的高管人才个人账户。

六、受理部门

广州南沙开发区政策兑现窗口(窗口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南沙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E栋1楼4、5、6号窗)

联系电话:020-39053010;邮箱:nanshazcdx@qq.com。 

七、业务主管部门

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联系电话:020-39053226

邮箱:nanshakf@163.com

八、受理时间

周一到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5: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办理流程图及各阶段时限

42个工作日(形式审查5个工作日;实质审查24个工作日;资金拨付13个工作日)

(以上办理时限扣除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扣除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公示所需的时间;其他需要扣除时限的特殊情况)

十、办理流程文字说明

(一)申请人访问http://www.zcdx.gov.cn登录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政策兑现系统进行注册。申请人在政策兑现系统注册通过后,申请事项预审。事项预审通过后,申请人按照办事指南向政策兑现窗口申请,并按办事指南要求提交申报资料。

(二)对材料齐备无误的政策兑现申请,区政务服务中心形式审核通过后,转送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对缺少申请材料或递交材料明显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区政务服务中心出具材料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者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明显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区政务服务中心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明确告知申请者不予受理的具体原因及依据,并将申请材料退回。

(三)业务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将高管奖励名单、高管个人年度经济贡献情况以及核定的企业经营贡献奖励额度报送区人社部门,由区人社部门审核并按程序拨付高管奖,并将已拨付的高管奖励数据反馈行业主管部门。

(四)区人社部门收到业务主管部门的审核材料后办理资金核拨手续。

(五)区财政局办理资金核拨手续,对手续齐全的予以办理资金拨付。

附件一广州南沙区高管人才奖励申请汇总表.docx

附件二广州南沙区高管人才奖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