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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广州市工程质量评优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1-23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发布《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评优办法》的通知”(穗建联[2014]05号)的规定,我市创建广州市建设工程优质奖的项目,都必须在工程开工时首先申报参加《广州市结构优质奖(优良)工程》评选,工程结构评为优良等级以上的项目,竣工验收后才能获得推荐参加每年的广州市建设工程优质奖的评选。现制定了《广州市工程质量评优实施细则》(见附件),请各有关单位按要求认真执行。 申报结构优质奖的工程,应填报《广州市结构优质奖(优良)工程申报表》一式三份,在该表填写结构质量目标(结构优质奖或结构优良),盖章后连同提供参评工程的质量监督登记表复印件一份,报送联合会(小北路113号华宇楼九楼)行业工作部办理申报手续,同时附上工程进度计划表(横渡图)和《广州市结构优质奖(优良)工程申报电子版》。 根据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关于申报广东省建设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创优计划的通知》要求,对创优目标为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鲁班奖工程的项目,要建立创优滚动计划报告机制,新开工的创优工程,施工企业在工程开工一个月内申报创优计划和工程进度计划表(横渡图)。 特此通知。    附件: 1、广州市工程质量评优实施细则.doc 2、广东省建设工程创优计划表.doc       201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