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协会动态 > 通知公告

南沙建协携中建政研组织最高院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条文精析与施工企业应对策略培训班开课啦!

发布时间:2019-03-14

谈到本次培训,不少朋友看到这份公众号推送可能首先会在想什么是司法解释(二)?这个名字还蛮新奇的嘛!好稀奇,好想拥有。那么我们就来了解下什么是司法解释(二)。

image.png

20191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重磅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解释》(二)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51次会议讨论通过并发布,多位业内专家表示,本次《解释》(二)与2018年10月29日的《解释》(二)(征求意见稿)差别巨大!

《解释》(二)的正式颁布,根本性地改变了工程结算的依据!结合近年来建筑市场的新变化、司法实践的新问题、管理政策的新突破,此次《解释》(二)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建设工程鉴定、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和实际施工人权利保护等问题作了规定。《解释》(二)是十三年以来建设领域最重要的裁判规则,对结算清欠纠纷、计价纠纷、用工纠纷等焦点问题处理结果将产生翻天覆地的影响。

了解完了司法解释(二)后您是否有些心动呢?别这么着急,先看一下本次培训的培训专家和培训内容再决定也不迟哈!(培训专家都是权威大牌专家,内容也都是大家关注的)

特邀专家

1.《解释》(二)起草人,原全国最高人民法院法官。
        
2.《解释》(二)起草、定稿人,现全国最高人民法院某知名法官。
        
3.中建政研特聘专家;中国首席法务官(CLO)俱乐部主席;住房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特聘专家;连续五年钱伯斯《年度亚太法律指南》建设工程领域顶级律师;中国工程索赔第一案首席代理律师、财政部与国家发改委PPP双库专家等行业知名专家。

4、本系列主题会议由北京诺德律师事务所提供所有法律咨询支持。律所主要业务领域为 PPP 等投融资项目法律服务、工程项目法律服务、法律风险管理等;服务对象为各级政府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中大型民营企业。

培训内容

(一)《解释》(二)出台的背景及制定过程

(二)《解释》(二)条文解读及重点五大问题深入解析

(三)《解释》(二)重点问题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及相关问题

1.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未签订书面合同的责任

2.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的认定

3.背离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的认定

4.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变更的例外情形

5.违法建筑施工合同的处理

6.合同无效的赔偿责任

(四)《解释》(二)重点问题二:施工合同履行相关问题

1.实际开工日期的认定

2.工期顺延的认定

3.质量保证金相关问题

4.备案合同与招投标文件不一致时工程价款的结算

5.自主招标相关问题

6.合作开发房地产各方对于工程价款债务责任承担

7.多份无效合同的结算

(五)《解释》(二)重点问题三:建设工程造价鉴定

1.诉讼前就工程价款结算达成合意的效力

2.诉讼前共同委托造价咨询的效力

3.二审程序中的鉴定

4.法院委托鉴定中司法权的行使

5.鉴定意见的审核认定原则

(六)《解释》(二)重点问题四:实际施工人的相关问题

1.实际施工人的权利救济途径

2.借用情形下实际施工人的权利救济

(七)《解释》(二)重点问题五: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权利主体

1.合同承包人优先受偿权的行使

2.优先受偿的债权范围

3.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条件

4.优先受偿权的保护期间

5.优先受偿权的预先放弃效力

6.优先受偿权与其他权利的顺位

(八)《解释》(二)背景下施工合同签约阶段的法律风险防范

1.合同主体履约能力审查

2.合同价款支付审查

3.清单漏项风险转移条款审查

4.工期质量条款审查

5.结算条款审查

6.索赔条款审查

7.独立保函审查

8.EPC模式业主前期基础资料风险条款

(九)《解释》(二)背景下施工合同履约阶段的法律风险防范

1.签证索赔管理

2.证据意识培养和证据能力管理

3.《解释》(二)未能涉及的优先受偿权问题的风险管理

(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新特点及其发展趋势

1.保障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司法责任

2.工程建设组织模式、管理模式发展变化是司法面临新问题

3.上位法律依据不足,法律行政法规与规章、规范性文件冲突加剧

4.案件裁判不统一的问题日益突出

5.多部司法解释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审理的直接影响

(十一)新旧司法解释的案例对比分析

image.png

 

看到这里,或许各位觉得这个课程真的是不错,毕竟以上课程内容真的是实际工作开展过程中大家会遇到的,所以早早的学习,以免问题发生后去交学费还是十分必要的,那么本次培训的培训对象、时间地点又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将为大家一一解答

培训对象

南沙区政府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相关律所及造价咨询公司负责人;相关工程建设单位;相关工程建设企业(工程承包、建筑施工、勘察设计、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工程咨询等)总经理、法律顾问、法务总监、总工程师、项目管理、市场开发、商务谈判、招标投标、合同管理、成本管理等中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业务相关的人员等。

会议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4月11日-4月13日(11日全天报到,12-13日全天培训)

地点:广州市轰谧斯酒店(天河区东圃中山大道中358号)

接下来是大家比较关心的费用问题,由于南沙建协与中建政研的不断沟通努力最终为大家争取到了课程团购价,官网原价2800元的课程,大家通过协会报名费用则仅为1800元,以下为更详细的费用及报名信息

报名方式及培训费用

1、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可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发送 姓名+公司+手机号码至南沙建协负责收集本次报名工作人员相应手机及邮箱内。

2、收费标准:1800元/人(费用含会务费、资料费、师资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3、缴费方式:中建政研统一收费、南沙建协仅负责报名统计,请报名人员确认报名成功后等待工作人员通知再银行汇款或转账于中建政研账户内,会议现场不安排收费。

4、报名联系方式:

  南沙建筑行业协会 联络人:邵映赫       手机:13925093568

                                邮    箱:139933544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