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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4年南沙区乡村建筑工匠培训班的培训方案

发布时间:2024-02-04

工作背景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和评价的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动“乡村工匠”工程实施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要求,为加快推动建立健全农村建筑工匠管理制度,加强业务技术培训,推动农村建筑工匠队伍提高知识水平和建造技术,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我会现拟在南沙区举办2024年乡村建筑工匠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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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对象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和评价的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培训对象为“年满18周岁(含18周岁)的法定劳动年龄人员;具有砌筑工、钢筋工、混凝土工、模板工(木工)、镶贴工等任一工种现场施工经历,且自身没有发生过质量安全责任事故;能够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安全责任和义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的农村建筑工匠。

培训学时及内容

(一)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和评价的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要求,培训学时首次不少于28学时。


(二)培训内容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动“乡村工匠”工程实施的通知》制定。其中线下培训按文件中的《广东省乡村建筑工匠课程目录》,乡村建筑工匠实操技能课程“采取九选三”共12学时。

1、基础理论知识培训,包括建筑材料、工艺流程等基础知识;

2、实践操作培训,包括砌筑、木工、泥工等技术的实操练习;

3、案例分析与经验分享,引入经典乡村建筑案例,分析其中的设计思路、施工难点和解决方法。

培训人数及培训方式

(一)计划培训28人;


(二)培训方式:采取“线下(12学时,1.5天)+线上(18学时)”的形式开展,含考试。

选用教材

选用教材农村建筑工匠知识读本(全省统一、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过培训资质

1、具备建筑相关专业的背景和教学经验;

2、熟悉新农村建设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3、具备实际操作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4、有责任心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培训班具体工作计划

(一)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相关要求,在开班前二周做好开班申报工作。


(二)拟定分2期培训班安排:

1、2024年3月上旬安排开班典礼及开启线上培训;

2、线下实操培训时间初定为考试前的1.5天,具体培训场地开班前确定。

3、2024年3月下旬安排考试,并达到90%-95%的完成率。

4、本次培训考试试卷总分为100分,合格标准为60分。其中,平时线上上课成绩占30分,理论考试成绩70分。

培训效果评估

1、学员考核:根据培训要求,对学员进行理论知识测试和实际技能考核,评估培训效果;

2、培训反馈:定期与学员进行沟通和交流,收集培训反馈意见,及时改进培训方案。

培训成果认定

1、通过学员的培训考核和实训表现,进行成绩评定;

2、发放合格证书:学员学习考试通过后,核发《广东省乡村建筑工匠培训合格证书》。

跟踪指导与后续服务提供

1、跟踪指导:建立学员档案,定期对学员进行跟踪指导,帮助其解决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

2、后续服务:提供乡村建筑相关的技术咨询、信息交流等服务,支持学员持续发展

3、成果展示:组织学员成果展示活动,促进学员之间的交流与学习,扩大培训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