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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广东研究院关于启动2023年度咨询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23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奋力实现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的使命任务,经广东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工作安排,广东研究院2023年度咨询研究项目申报工作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启动。


       一、申报项目

申报的项目选题原则上为《指南》所列的主要研究方向,咨询研究项目按照所涉及的领域和规模分为重大咨询研究项目、重点咨询研究项目和一般咨询研究项目三类(以下分别简称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所有项目研究周期不超过1年。

(一)重大项目。聚焦广东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全局性重大工程科技问题组织开展的战略性、前瞻性、综合性咨询研究项目,原则上要有不少于5位院士参加。每个重大项目支持经费为100至200万元。

(二)重点项目。聚焦广东省重点领域及行业内的重点问题组织开展的战略性、前瞻性、针对性咨询研究项目,原则上要有不少于3位院士参加。每个重点项目支持经费为50至100万元。

(三)一般项目。聚焦广东省区域的重要工程科技问题组织开展的战略性、针对性咨询研究项目,每个一般项目支持经费为30至50万元。

原则上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下设子课题数目不超过5个,一般项目下设课题数目不超过2个。广东研究院鼓励项目组科学合理设置、分配研究任务及内容,精简项目下设子课题数量。

广东研究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审定获准立项的2023年度咨询研究项目资助金额。

二、申报主体

重大、重点项目的申请人(组长、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项目领域内的院士其中,重大项目的申请人原则上须为中国工程院院士),必须有足够时间、精力和专业能力从事该项目的组织实施及研究工作。项目下设的子课题负责人可以是本项目领域内的院士,也可以是本项目领域内具有正高以上职称的知名专家。对于申报一般项目的,原则上申请人(组长)可以为院士,也可以是本项目领域内具有正高以上职称的知名专家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的项目类型、子课题设置、研究周期、经费额度等应严格执行《中国工程院战略研究与咨询管理办法》《院士科技咨询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广东研究院的有关管理办法(详见网址:http://xt.gdsh.com.cn/research/synopsis)。立项申请书应着重说明立项依据、研究内容、主要创新点和项目绩效目标等,并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二)向广东研究院申报的咨询研究项目,一律为非涉密项目。所有项目均采取电子邮件与纸质版申报方式。立项申请书电子版请以邮件形式发送至广东研究院办公室联系邮箱,同时打印纸质立项申请书(一式两份),经项目申请人签字后寄送广东研究院办公室。

经形式审查合格的申报项目,报经广东研究院院务会议研究复审通过后再由学术委员会审定。

(三)申报限定:

1.项目申请人承担广东研究院咨询研究项目有在研或有逾期未结题情况的,原则上不能申报新项目;

2.同一申请人申报2023年度咨询研究项目原则上限1项;

3.在以往年度因咨询研究项目或咨询研究经费管理不符合有关规定而受到取消申报资格处理的, 停止申报2023年度咨询研究项目。

4.所有项目申报必须有广东研究团队作为支撑单位之一;申报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的院士负责人(组长或者副组长),必须是长期在粤工作的院士及其团队;一般项目的承接单位,必须是广东研究团队。

(四)项目结题事项

项目结题时,申报重大、重点项目的,须至少一位院士出席广东研究院组织的咨询研究项目结题评审会;申报一般项目的,须项目负责人(组长)出席结题评审会。

五、申报时间

申请人自即日起申报,提交立项申请书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30日,逾期不予办理。

六、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研究院办公室(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71号);

联系人:钟辉耿,李嘉潼;

电话:020-28328383,28328319;

邮箱:gdrich@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