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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区建筑行业协会员工培训制度

发布时间:2019-09-23

 为了使协会培训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结合协会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提高日常培训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日常培训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与范围

1. 目的:为了使新员工第一时间熟悉协会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提高员工业务水平和技能,使职务晋升者尽快熟悉新工作岗位与职责,关心员工职业生涯发展。以便协会的人才梯队建设能满足协会发展需要,并确保培训操作过程规范化、系统化、长期化,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使用于协会的内部培训及所组织的外训工作。

二、培训原则

1. 员工培训以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技能为目标,须有益于协会的权益和企业发展需要。

2. 员工培训以不影响正常工作为前提,遵循学习、工作需要与协会发展相结合、讲究实效。

3. 全员参与原则,高层提供政策、方向和支持,培训部和行政人事部提供资源、方法和相关管理制度。

4. 各级管理者积极推动,讲师有效培训,员工积极参与。

三、培训组织与职责

1. 培训工作在秘书处统一部署下由行政人事部和培训部归口管理、统筹规划,各部门各司其职,员工个人主动配合,齐抓共管共同完成培训任务。

2. 行政人事部职责:

2.1根据协会的发展规划制定教育培训战略规划和实施纲要,监督培训实施的情况。

2.2制定员工职业生涯发展规划,做好入职、在岗和晋升前的员工培训工作。

2.3根据协会年度培训的财务预算,并管理调控培训经费。

2.4根据协会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做好培训项目和重点培养人才的培训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

3. 培训部职责

3.1根据协会培训资料和需求形成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分析培训需求,并统筹安排,形成中短期培训计划。

3.2负责培训资源的开发与管理。

3.3开展培训的效果评估工作。

3.4配合业务开展,加强与业务合作方和外训机构师的联系、沟通、邀请等工作并组织安排相关培训工作。

4.各部门职责:

4.1根据工作需要,结合本专业、本部门、本系统业务特点,提出培训需求,提交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相应的培训工作。

4.2指导本部门员工制定和实施业务技能提升规划。

4.3建立和管理本部门员工的培训的实施和记录。

4.4负责向协会提供本专业的培训师和教材。

5.员工职责:

5.1享有参加培训的权利,也有接受培训和培训他人的义务。

5.2须按规定要求参加各项培训并适时提出个人培训需求。

5.3严格按照协会培训的相关规定和制度参加培训,不得无故请假、迟到和早退。

5.4除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培训外,重点在提高专业知识、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方面进行自主学习。

四、培训内容

1初级培训

1.1新人员报到当日起实施入职岗前培训,为期3天。培训内容包括:协会介绍(协会概况、组织架构、管理成员、经营方针、战略目标等)、企业文化、管理制度、岗位要求、工作流程、服务意识和技巧、绩效考核、晋升标准等。

1.2由行政人事部完成,同时由新员工所属部门配合完成。

1.3新人员入职岗前培训后必须达到考核标准,持证上岗。

2中级培训

2.1政策、法规培训:经济法、税法、劳动法、政策解读、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

2.2素质培训:企业文化宣导、有效沟通技巧、商务礼仪、时间管理、员工团队活动及其他相关培训。

2.3专业培训:会员发展和服务、展览业务流程、投融资业务、公文写作、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事务管理。

2.4市场知识培训:市场营销培训、其他市场知识

2.5管理知识培训:协会管理理念、管理制度培训、用人技巧培训、其他管理知识

3高级培训

3.1中层以上干部转岗或晋升培训、现代管理技巧培训、外出考察学习

4.个人外部培训

4.1技能认证培训、学历培训

五、培训计划制定

1.培训部和行政人事部共同起草并于每年12月份向各部门发出次年度《培训需求申请表》,各部门根据协会发展和业务需要及各岗位技能要求,拟定本部门次年度培训需求,填写《培训需求申请表》,并于当月汇总到培训部。

2各员工可临时向培训部填报《培训需求申请表》,提出《年度培训计划》中缺少的培训需求。

3培训部对各部门《培训需求申请表》以及员工提出的培训需求进行审核和汇总,结合协会发展需要,编制《年度培训计划》,经培训部和行政人事部审核并报会长批准后发放各部门。

4.根据实际情况,培训计划需及时调整。对未能实施的培训需说明原因,并提出下一步措施。

5培训可以采用灵活多样的方式,比如讲课、协会网络共享学习资料、观看录象、讨论、相关比赛与活动、外出参观学习等。

6.个人为提高自身专业技能,参加与本职岗位有关的国家认证的专业技术资格的培训及考试,可填写《培训需求申请表》向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协会根据岗位和服务年限给予一定的补贴和奖励。

六、培训讲师组建

1.内聘培训讲师分为高级讲师、普通讲师二级,原则上以协会领导、部门负责人为主,有一定特长员工骨干为辅,并将其工作内容纳入年终绩效考核体系中。

2外聘培训讲师以业务合作方、专业人士、培训机构等组成。

3要求培训讲师,在培训前认真做好培训课件并根据情况对培训课件进行修改、补充;培训前将培训课件发至培训部备案;做好培训课程的备课和现场互动工作;根据情况做好培训后的评估工作;

4.培训分为两个层次:一般培训和深度培训。其中一般培训由办公室主任和培训部主管及部门负责人完成;深度培训由会长、副秘书长和综合服务部部长完成。

5.对内聘讲师进行综合年终考核评定并给予相应奖惩。对培训工作有特殊贡献者可给予一定奖励或提前晋升。

七、培训实施和考核

1.培训部、行政人事部、网络管理员负责师资、教材、教室、通讯等相关事项的联络或准备工作。

2原则上培训部对内部培训提前三天通知,外培机构培训提前一周通知。

3参训部门和个人在培训前,应将工作安排妥当,不能因培训造成工作或管理问题。

4在进入培训场地,培训前培训讲师和参训人员须在《培训签到表》上签到。

5.员工培训效果主要通过书面考核、问卷调查考核、民主测评考核、实际操作考核、岗位绩效考核确认,考核不合格者再次参加培训并纳入年底考核。

6培训讲师授课效果主要由培训部每年对进行综合评定,评定依据来自讲师授课学时、授课时长及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并纳入年底考核。

7.培训部要对组织的各项培训作出分析,不断总结提高,以使培训能真正起到应有的效果。

8各项培训计划及相关培训记录由行政人事部整理、归档备案。

9.员工为提高自身专业技能,参加与本职岗位相关的国家认证的专业技术资格的培训(考试)或学历培训(考试),参训人员必须签订《培训协议》,拒不签订培训协议的,协会将不予补贴任何培训(考试)费用。

10.由协会安排的技能培训,如员工因自身原因离职并违背《培训协议》,将根据《培训协议》扣回协会给予补贴的费用。

八、培训纪律

1培训期间,手机调到无声、振动或关机状态,任何人都不得在培训室接听电话,违者每人每次罚款20元。

2参训人员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参加培训或培训期间提前离开,须向行政人事部请假,并获得同意。任何人都不得无故缺席,违者一次通报批评。

3.任何人都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和缺席,违者第一次的给予通报批评。若一月出现2次以上的给予处罚50/(含首次)

4.培训期间开小会、干私事、玩手机、看与会无关的书报、杂志、文件或吃零食者,每次罚款20元。

5参训人员不尊重培训讲师,态度傲慢,漠视培训纪律的,根据实际情况通报批评或罚款50元。

6培训讲师不得无故取消、推迟培训时间、培训课程。如因特殊情况不得不取消或推迟,原则上须提前三天向培训部书面说明情况。违者一次通报批评并记录备案。

7.相关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培训通知,或接受培训通知后未及时转告当事人,造成参训训人员不到位或培训延期的,给予通报批评和罚款50元。

8在参加外训时,参训人员应注重个人修养,树立和宣传协会良好形象。对不服从团队负责人统一管理,造成培训损失或其他不良影响者,协会根据相关管理制度处理。

9. 培训过程中所获得的技术、资料等相关信息,参训人员必须严格保密,未经协会授权,不得外传或外泄。不遵守保密纪律,因此造成实际损失的,协会将视情作出经济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诉诸法律。

九、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和培训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