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区建筑行业协会薪酬制度
发布时间:2019-09-23
协会薪酬制度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本协会实际情况、员工岗位价值(对协会的影响、解决问题、责任范围、知识经验等要素)制定。
一、协会所有岗位分为:会长、秘书长、协会一般工作人员。
二、薪酬组成: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奖金+个人相关扣款。
基本工资:是薪酬基本组成部分,根据相应的职级和职位予以核定,正常出勤即可享受。
岗位工资:是根据不同岗位和专业技能予以的工资。
奖金:根据协会实际工作情况,分半年奖或全年奖。。
个人相关扣款: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个人必须承担的部分及因违反相关规章制度或造成损失而被处的罚款。
三、试用期薪酬:试用期工资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的80%
四、薪酬调整:薪酬调整分为整体调整和个别调整。整体调整是根据国家政策及物价水平等客观因素的变化、行业及协会整体效益情况而进行的调整。调整幅度由理事会决定。个别调整是协会根据人员职务变动等原因对薪酬的调整。各岗位人员薪酬调整由会长初定,报理事会批准通过。
五、薪酬的支付:
1协会工作人员日工资标准统一按国家的当年月平均工资上班天数计算。
2.当月工资为下月25日发放,遇双休日及假期,提前至休息日的前一个工作日发放。
3各类假别(事假、产假、婚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六、协会员工依照劳动合同缴纳社保。